龙门园区视频监控系统整合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龙门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龙门管委会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委托,就龙门园区视频监控系统整合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龙政采购〔2013〕3号
二、采购项目:龙门园区视频监控系统整合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计算机系统信息集成贰级(含)与安全技术防范贰级(含)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含5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11年以来必须有一项2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采购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3年9月11日起至2013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龙门园区政府采购中心(龙门煤电集团医院三楼)登记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2年9月18日 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龙门园区财政局会议室。
地址:龙门园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
龙门园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