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现就宝丰县新增电子警察及智能信号灯(前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编号:BFZC2013-AG-021
1.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建设地点:宝丰县县城
1.5采购内容:电子警察前端设备2套、智能信号灯前端设备2套。(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设备清单)。
1.6项目工期:45日历天内安装完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1) 具有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一级安防资质;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符合本采购项目需求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所投报主要设备生产厂商授权书(信号灯前端控制主机、电子警察前端抓拍主机等)用以保证产品来源渠道及新增设备与现有后台系统对接;
(5)投标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与现有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7)满足政府采购法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3.1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3.2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丰县人民路东段,质监局东50米路南、立邦漆专卖店四楼)
3.3 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法人代表身份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 6)根据“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375-6325888 1370395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