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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舞台机械、电影投影、灯光及音响系统采购公开招标的公告

2013-09-13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高邮市政府采购办关于舞台机械、电影投影、灯光及音响系统采购公开招标的公告
 

 
 
招标公告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邮市菱塘回族乡社会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菱塘回族乡民族文化宫舞台机械、电影投影、灯光及音响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菱塘回族乡民族文化宫舞台机械、电影投影、灯光及音响系统 
   项目编号:GYZCG-20131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菱塘回族乡民族文化宫舞台机械、电影投影、灯光及音响系统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明,具有足够的经济及技术能力保证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3)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为≥300万元;
4)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应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资质叁级(含)以上、专业音响资质叁级(含)以上及专业舞台机械资质叁级(含)以上证书。
注:主要产品投标时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原厂保修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招标文件人民币 30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发售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请自带U盘拷贝)。
五、购领招标文件需提供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年、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六、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一)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13年9月29 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前送达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采购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上(网址:http://www.gyzfcg.gov.cn)和扬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zzfcg.com),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3年10月 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 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三)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邮市财校408室(地址:海潮路47号 )。
(四) 投标文件接收人:聂影
八、开标有关信息:
(一)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 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高邮市财校408室(地址:海潮路47号 )。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钱邦才 电话(传真):0514-84616755。
(二)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吴协桐,电话:15862891199
(三) 采购中心开户信息:
账户名:高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行:建行盂城分理处 帐 号:32001746340052500069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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