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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就2013年智能交通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013-09-16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卫市公安资源交易中心会同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就2013年智能交通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2013年智能交通系统。

二、采购文件编号:ZWJYZX-2013167号

三、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及概况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为中卫市2013年智能交通系统采购,本项目一个标段,项目内容包括多功能电子警察系统的采购与安装调试、超速检测系统的采购与安装调试、信号灯控制系统的采购与安装调试、IP存储系统的采购与安装调试、交通综合管理平台的采购与安装调试。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要求与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原有电子监控系统进行集成整合。具体内容、数量、要求及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其经营业务范围内必须包含相关业务,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验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上述原件一致的有效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上述原件一致的有效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上述原件一致的有效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

5、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6、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一级资质(验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上述原件一致的有效复印件);

7、投标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验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上述原件一致的有效复印件);

8、投标人应具备系统涉密乙级资质(验原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上述原件一致的有效复印件);

9、投标人必须提供摄像机、存储等主要设备经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联网标准符合性检测证明文件(验原件或在网站查询);

10、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投标以最高资质为准。

八、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资料费500元以现金缴纳或汇至下述账户:

户名: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卫支行

账号:2903021509219512759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 9月 30日上午10:00以前。

联系人:周 强       联系电话:电话:0955-7067695

九、招标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和截止时间

2013年 10月 9日下午15:00之前将招标响应文件送交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入指定账户。

十、招标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9日下午15点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xgp.gov.cn/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ws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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