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常规装备、多媒体示证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常规装备、多媒体示证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获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常规装备、多媒体示证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获财谈判采购[2013]32号
三、项目内容: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投影机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
3、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项目要求,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 投标供应商所投复印机、投影机产品必须出具针对本项目加盖制造厂家公章的专项授权书;
5. 投标人具有ISO9001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有系统集成和办公设备/机具/电子产品类);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17日—2013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地点: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平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5
八、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9月30日上午9:00
九、竞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十、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采购单位:获嘉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903806199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平女士 电话:0371-65585905
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出示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认证证书、供应商所投复印机、投影机产品必须出具针对本项目加盖制造厂家公章的专项授权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