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洛阳市洛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委托,拟对【洛龙2013028号】洛龙区技防监控中心配套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投标企业,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洛龙2013028号】
2、项目名称:洛龙区技防监控中心配套建设项目
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采购内容:监控设施的采购及安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6、招标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7、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
8、工期: 60日历天
二、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需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含)资质;
4、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5、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所投主要产品的授权证明,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视频前端摄像机部分应选用同一品牌,所选设备品牌为“2011-2012中国平安城市建设推荐品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投标人应提供室外抗干扰智能球型摄像机、抗干扰高清枪机、高清夜视智能球型摄像机、模拟矩阵、硬盘录象机、大屏、交换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8、投标人需出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无查询结果的视为投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开标时以原件为准,未能出示原件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4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展中心A座)四楼服务大厅。
4、招标文件费用: 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om/lyjyzx/)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洛阳市洛龙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379557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2楼22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15138988000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