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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人民法院所需照相机、摄像机项目招标公告

2013-09-24 来源:河南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召陵区人民法院所需照相机、摄像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谈判采购[2013]51号;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开标时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法人参加开标会,请携带�峤环ㄈ松矸葜ぴ��案从〖�蝗缥�写�砣瞬渭涌�昊幔�胄��峤环ㄈ耸谌ㄊ樵���皇谌ㄈ松矸葜ぴ��案从〖��/P>

4、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三、项目信息:

招标内容:数码相机  12台;摄像机  6台

(具体商务要求及技术要求详见附表)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时间: 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30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地点: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地址:漯河市黄山路南段)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索取招标资料。索取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中标后须提供带红章的电子文档),副本两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上午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开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 系 人: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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