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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3-09-26 来源:河北馆陶县政府

馆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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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馆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馆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合格企业或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项目名称:馆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GTZFCG20130925

采购人名称:馆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馆陶县金凤大道西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牟学柱       139320633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馆陶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馆陶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涛涛  0310-28390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信号灯和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安防工程的相关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4、投标人是销售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给投标人出具的主要设备(包含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软件、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软件、存储设备、高清解码器、摄像机、电警抓拍单元)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和公安部检测报告、证书。

5、平台软件厂商须提供厂家的授权书及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格要求中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请于20139252013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到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3 下午14:30

开标地点: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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