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实际需求,委托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审讯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DTY13118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 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1
|
审讯系统
|
1
|
批
|
30823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规格及要求”
|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开标登记时供应商除提交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另原件须送进专家室,专家查验后退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或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所投产品中不是投标人自主生产的产品,必须具有该产品合法供应商对该项目的授权;(1、监控摄像机;2、讯问主机;3、同步录音录像审讯及联网专用软件。)以上证书必须提供材料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3.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下载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资料费:300元/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
4、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5、开标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4楼)开标厅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 21日上午9:30 分 (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6、 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金巢创业嘉园2-1-3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4楼)
邮 编:344000
联 系 人:邱女士(18979423389)
电 话:0794-8733971 传 真:0794-8733971
投诉电话:0794-8263960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软件问题可以拨打新点软件:
王工(18779445135)宋工(18660872893)(正常工作时间内)。
采购人: (章)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章)
经办人: 经办人: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