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装修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鹤壁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鹤壁市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装修工程
1.2 建设地点: 鹤壁市公安局院内
1.3 建设内容与标段划分: 图纸范围内的装饰装修、电气照明等工程的材料购置、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保修服务等内容; 一个 标段。
1.4 结构类型:框 架
1.5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投资
1.6 建设规模: 700 平方米。
1.7 工程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1.8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9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1.10 承包方式:综合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 注册资格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近 3 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
2.3 技术负责人 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4 投标人须具有 2010 年以来合同金额 200 万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证件及合同原件) 。
3 、报名条件:
3.1 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 6)类似业绩; 企业自 2010 年 以来合同金额 200 万元以上 类似项目业绩 1 个及以上(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等有关资料。企业近三年度财务报表。
(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B 证) 、职称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
( 8)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
( 9)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网上下载的无效);以上人员须是本单位人员。
( 10)外地单位的进豫介绍信(仅适用于外省企业); 外省投标单位须提供进豫和进鹤备案手续,省内外地市投标单位须提供进鹤备案手续。
上述所有证书均携带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报名时项目法人、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证原件到场 )
3.2 投标人必须提供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 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 6 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每日 8 : 30-11 : 30 、 15:00-17:30 (节假日不休息)在 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侧水务大楼六楼报名, 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 /份,售后不退 。 联系电话: 0392-333808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0392- 33929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淇滨大道 163 号附一号
联 系 人: 田先生
电 话: 15539277039 1513923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