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采购中心受福建师范大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建师范大学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BY2013049(2013闽财购计[20130552]号) |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师大监控设备项目 |
3、预审截止时间 2013 年 10 月 15 日 (北京时间) |
4、开标时间 2013 年 10 月 15 日 (北京时间) |
受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福建师大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资格证明文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FJBY2013049
2、项目名称:福建师大监控设备
3、招标内容及要求:监控设备一套,详见第三章。
4、项目预算金额:合同包1预算价为305910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凡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承诺能够足额提供符合本文件所述的货物和服务。
(3)报价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包括品目号预算金额、合同包预算金额)。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间:2013年9月26日 至2013年10月11日,每天8:30-11:30,15: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四、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份50元,文件售出一概不退。采购人、采购中心不接受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资格预审公告期:2013年9月26日 至2013年10月11日
六、资格证明文件的提交
1、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时间:2013年10月15日 08:30 至 2013年10月15日 09:00止(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上述时间内将密封的资格证明文件送达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若认为本文件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和逾期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八、采购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三楼
邮编:350000
联系人:林科长
联系电话:0591-22867618、18960875876
九、集中采购机构: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层
邮编:350003
联系人:陈颖、唐崇旋
联系电话:0591-87876717、0591-87830575
传真:0591-87848580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591-87830250
保证金确认联系电话:0591-87879532
传真:0591-87819301
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1171301001000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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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 |
2013 年 9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