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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消防工程改造采购信息公告

2013-09-30 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受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消防工程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消防工程改造                           
二、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1070号
三、委托代理编号:HNHX-20130921
四、采购项目预算:93.58万元
五、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消防工程改造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3、经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壹级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机电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5、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并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3年2月至2013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并可查询);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2013 年9月29日起至2013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1:3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7室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图纸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十一、招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2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时间:2013 年 10月22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 开标地点: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电话:0731-84068079、84068213
联系人:张志伟、贺志宏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7室
联系人:左丽                       邮编:4100000
电 话:0731-82204733              传真:0731-82190430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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