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洛阳市廉政教育基地办公楼安防监控系统的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3】349号计划批复,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洛阳市廉政教育基地办公楼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3]282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市廉政教育基地办公楼安防监控系统(共一个标段;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免费登记领取(含图纸资料)。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3年9月30日起至10月14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西附楼4楼)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1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七、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八、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