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中学(新疆班)改扩建工程智能化系统施工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3-205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明港中学(新疆班)改扩建工程智能化系统施工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新大路与学苑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建筑面积26070平方米
项目概算:约380万元
招标范围:明港中学智能化系统工程、报告厅舞台音响、视频、灯光、机械及幕布系统等,详见清单。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或明标底):约380.0000万元
工程施工预算:约380万元
计划工期:与主体工程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13】7号)文件规定),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1日 08:30至2013年10月16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5.00万元。
5.2 在2013年10月28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3年10月28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01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海曙区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5楼
邮编:
联系人:沈国麟
电话:13805891294
传真:87329662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姚飞英
电话:0574-86781454
传真:/
开户银行:无
账号:无
注:本公告由建设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操作、填列和打印,经招标人盖章后原件一份交区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