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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2013-10-14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委托,就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豫财招标采购-2013-1193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A

视频与音频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B

摄影、摄像与录音设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7.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8. 注册资金包A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包B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122013年113(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14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4楼大会议室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海鹏

电话:0371-66028587 66619760 传真:6602858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西楼

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3楼302室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户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 41001531010050203901  

七、 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文件。(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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