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福区人民法院弱电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改发(2013)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福区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福区人民法院弱电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开福区人民法院内;
2.3 规模:开福区人民法院弱电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本次弱电招标总投资约125万元;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开福区人民法院弱电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包括更换办公楼及周边监控系统设备,增设停车场管理系统和自动门设备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编号:HSKFJ2013-4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长沙市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备案证(咨询电话:0731-88665274);湖南省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入长备案证后,方可参与投标;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湖南省公安厅安防备案证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限期内),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55岁的在职员工。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建造师;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同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6 长沙市人民政府、开福区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派委托代理人到现场,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 15 日至2013年 11 月 06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10 月 2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 07 日9:0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开福区人民政府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4558170)。
10.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涉及的投标人信息,则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福区人民法院
地 址:开福区人民法院内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13873129960
招标代理: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 工
电 话:1867037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