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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九开询(2013)71号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说明: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
2、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询价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4、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第一次参与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10月21日上午10:00点钟之前送至九江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采购部。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付货款。
6、联系电话:0792-8361719;0792-8361791
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瑞大道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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