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报价邀请函以及本项目询价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和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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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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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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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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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频广播同步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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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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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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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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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项目类型:货物类;②采购本国产品;
③ 报价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报价供应商,应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有效委托书。
3.3. 2010年至今有独立完成过两项或以上(哈里斯
激励器同步改造、校准方面)的业绩经验;(报价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及验收报告复印件作为业绩依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4.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7日-2013年10月23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4.3.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报价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询价文件,并提交原件核查)
4.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4.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3 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3.4 2010年至今有独立完成过两项或以上(哈里斯激励器同步改造、校准方面)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报价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询价文件。
4.4. 询价文件售价:询价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 报价截止及询价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4日14:30-15:00
5.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3年10月24 日15:00
5.3. 询价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6.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6.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6.2. 其他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7.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刘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6-263849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6-263849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020-8765 3380
10.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询价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46 8350 5300 4526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