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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电视台演播室DLP拼接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3-10-18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金坛市电视台演播室DLP拼接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号:坛政采竞谈2013-A020202-009号

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坛市电视台的委托就演播室DLP拼接屏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1.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市电视台演播室DLP拼接屏项目。

编号:坛政采竞谈2013-A020202-009号

  1.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DLP拼接显示墙单元、数量6台。主要参数67英寸树脂屏、显示比例4:3、分辨率1400*1050像素、采用3*6阵列第二代LED光源等(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

三、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3、具备安装调试演播室背景DLP拼接屏技术实力及成功案例;

4、所推出的DLP设备品牌和规格在近三年内必须在江、浙、沪一带不少于2家县级市电视台和1家地级市电视台在演播室背景应用成功案例,或者在全国不少于3家地级市电视台在演播室背景应用成功案例;

5、大屏幕显示系统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商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的一体化背投箱体显示单元必须获得CCC认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具备安装调试演播室背景DLP拼接屏技术实力及成功案例;

4、所推出的DLP设备品牌和规格在近三年内必须在江、浙、沪一带不少于2家县级市电视台和1家地级市电视台在演播室背景应用成功案例,或者在全国不少于3家地级市电视台在演播室背景应用成功案例;

5、大屏幕显示系统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商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的一体化背投箱体显示单元必须获得CCC认证。

7、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3年无行贿记录证明。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审不通过。

四、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10月17日—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金坛市财政局五楼)。

五、谈判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11月1日下午1:30-2:00。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日下午2:00,谈判文件接收地点: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谈判文件接收人:杨先生、张先生。

六、谈判时间:2013年11月1日下午2:00。谈判地点:金坛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 —82330578、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参加谈判单位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整。


 


 

               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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