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公安局110指挥监控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3]88号
1.招标条件
延津县公安局110指挥监控平台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延津县公安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110指挥监控平台项目
2.2建设地点:延津县公安局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延津县公安局110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年检且有效,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含600万);
2)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一级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 报名时间:请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1)投标人法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计算机系统集资质证书副本、安防工程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集成商,须提供厂家(液晶拼接屏与视频矩阵)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以上材料均须核验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12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7692395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四部
联系人:渠萍萍、钟皓、陈薇
电 话:0371-68660783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