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高清电子警察、信号灯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城区高清电子警察、信号灯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高清电子警察、信号灯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编号:PXCZC-13157
3、资金来源:政府融资
二、采购安装内容:本项目采购与安装内容如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平顶山市新城区4个路口(龙翔大道香山大道、老平宝路香山大道、清风路公正路、祥云路和谐路)信号灯、路面和地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
2、平顶山市新城区4个路口(龙翔大道香山大道、老平宝路香山大道、清风路公正路、祥云路和谐路)闯红灯抓拍、高清监控、路面和地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
3、信号灯后台联网、路口道路监控和电子警察有关的数据传输、后台管理等相关软件安装调试;
4、项目安装集成,综合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套)
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份)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份)
4、本次招标项目是在前期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的基础上进行扩容及升级改造,为了实现系统完美兼容、无缝对接,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与现有电子警察后台软件及信号灯后台软件无缝对接(投标时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要有具体措施及相关文件支撑)。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高清视频检测闯红灯系统检测报告,压线、逆行单项检测报告(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图像防伪软件测试报告(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交通信号机符合公安部颁布GB 25280-2010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标准,有公安部检测报告为依据(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8、符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GBT20999-2007智能交通信号机数据通信协议,有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出具的评测报告为依据(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10月24日—2013年10月30日17:30截止(正常上班时间,不含公休及法定节假日),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市新华区湛河宾馆322室)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纸质版,不提供电子文档。
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会议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有关事宜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