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公安局看守所视频安防监控高清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
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5页技术部分“技术分40分”更正为“技术分45分”;
2、技术评分部分第2点“满足招标规定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10分).任何一项性能指标或者不可偏离的技术指标低于招标需求的,投标无效;所有不可偏离指标均满足且多数指标明显优于招标需求的,得10分;不可偏离指标满足且多数指标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最高得8分;允许偏离的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3 分,指标负偏离 3 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更正为“满足招标规定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15分).任何一项性能指标或者不可偏离的技术指标低于招标需求的,投标无效;所有不可偏离指标均满足且多数指标明显优于招标需求的,得13-15分;不可偏离指标满足且多数指标与招标需求基本一致的,得8-12分;允许偏离的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2-3分,指标负偏离 3 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
庆元县公安局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