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ZGC2013Z2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已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皖高法【2012】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 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屯溪区北海路175号。
2.2、建设规模:造价约230万元。
2.3、计划工期:17日历天(2013年11月30日前必须完工)。
2.4、招标范围:科技法庭、
监控安防、副楼综合布线以及为以上主要系统配备的四楼中心机房展示系统(信息化指挥中心)等,详见设计方案、产品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施工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其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有机电专业的二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取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潜在投标人均可在http://www.hszgj.cn网上注册会员,网上在线支付3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产品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暗标封面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11月 13日 15 时 00分,地点为 黄山市齐云大道35-1号黄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安徽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黄山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地 址: 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35-1号
联 系 人: 程文军
电 话: 0559-2525299 邮箱:hssjyzb@163.com
9. 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235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