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2013年智能交通设施三期监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3-10-25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高新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国家高新区2013年智能交通设施三期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CBNB-20132205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宁波国家高新区2013年智能交通设施三期监理项目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的职工,具体要求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应通过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期内)。 说明: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招标人视报名情况可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1月6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13:30-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财务室 联系人:颜亦画 联系电话:88090098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4.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七、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14 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会计0574-8742537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15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北二楼,215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1月15日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北二楼,215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公安局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陆警官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勇 方芸 陈健 李艳 联系电话:0574-88090063 /87425383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或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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