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商丘市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灯光音响设备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3)216号
二、招标货物概况: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控制价 |
1 |
LED灯 |
台 |
80 |
1400000元 |
2 |
LED天地灯 |
台 |
12 |
|
3 |
LED成像灯 |
台 |
16 |
|
4 |
摇头小光束灯 |
台 |
20 |
|
5 |
大功率电脑灯 |
台 |
3 |
|
6 |
大功率电脑灯 |
台 |
10 |
|
7 |
大功率电脑灯 |
台 |
10 |
|
8 |
台 |
2 |
||
9 |
信号放大器 |
台 |
4 |
|
10 |
远程音箱 |
只 |
4 |
|
12 |
调音台 |
台 |
1 |
|
13 |
电缆3*2.5mm |
盘 |
10 |
|
14 |
主电缆25mm |
盘 |
1 |
|
15 |
辅料 |
批 |
1 |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10月29日—2013年11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3年11月19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注意事项:
1、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 贰级” 或以上资质等级并在购买标书和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注册地在河南省以外的企业需在河南省内设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办事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如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出具舞台电脑灯生产厂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舞台电脑灯生产厂商须为国内知名品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5、本项目部接受联合体投标。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