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法警监控室、审讯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采购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法警监控室、审讯机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采购内容:摄像机13台、对讲主机1台、对讲分机8台、LCD拼接屏8台、图像控制器2台、操作台2套、机柜1台、交换机1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2.3总投资:59.5万元。
2.4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经营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应具备安全防范工程资质资信等级二级及以上;
(4)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3年11月18日上午9:00整,递交地点为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标包投标单位在开标24小时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邹科长
电话:15044688105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系人:朱国栋
电话:0432-62118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