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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中小学微格教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2013-11-05 来源:江苏丹阳市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各(潜在)供应商: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丹凤实验小学、后巷实验学校等17所学校的委托,对丹阳市中小学微格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3)公字第 37-2号

二、项目名称:丹阳市中小学微格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技术要求、设备清单和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四、采购预算:42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能力的企业法人;

2)所投录播主机、图像跟踪管理系统须为同一品牌,若上述产品非生产厂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所投录播主机须具有3c认证证书;

4)供应商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材料,否则将不予接受。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录播主机、图像跟踪管理系统须为同一品牌,若上述产品非生产厂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4)录播主机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U

八、报名时间:2013115---2013111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超过截止日期将不予接受】;

九、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42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递交,采购中心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演示准备时间:20131125800-1730

    演示准备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实验小学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1126日上午830--900

十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1126日 上午900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十四、开评标时间:20131126日上午900

十五、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符叶菲             

电话: 0511-86906230                  

传真: 0511-86906232         

十七、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并未书面致函的,诚信考核一次,记入诚信考核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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