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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手持电台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3-11-07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手持电台项目的采购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3】414号计划批复,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手持电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3]325号。

二、采购项目:手持电台项目(共一个标段;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3年11月6日起至11月12日18:00获取采购文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陆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上午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九、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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