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委托编号:CCG2013118),对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及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1156HG235J
二、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计算机及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合计243.5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组一:计算机、软件及多媒体设备(外文学院)
包组二:计算机设备(教科院)
包组三:计算机及柔光平面白板(文学院)
包组四:计算机设备(计算机学院)
包组五:计算机设备(美术学院)
包组六:计算机设备(物电学院)
包组七:计算机一批(数学院)
包组八:计算机设备(计算机学院)
包组九:计算机及机房管理软件设备(教信学院)
包组十:计算机辅助写作智能批改系统(外文学院)
2、预算金额:
包组一:人民币43.69 万元
包组二:人民币24.3万元
包组三:人民币13万元
包组四:人民币14万元
包组五:人民币14.96万元
包组六:人民币25万元
包组七:人民币24.25万元
包组八:人民币21.27万元
包组九:人民币48.05万元
包组十:人民币15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货。
4、交货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电脑)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5. 包组九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11日起至2013年1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日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10 室
九、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日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10 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包组一:人民币0.4 万元
包组二:人民币0.2万元
包组三:人民币0.1万元
包组四:人民币0.1万元
包组五:人民币0.1万元
包组六:人民币0.2万元
包组七:人民币0.2万元
包组八:人民币0.2万元
包组九:人民币0.4万元
包组十:人民币0.1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20-6279 1619 电话:
传真:020-8330 9916 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地址:广州市内
邮编:510030 邮编:5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