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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文化局影剧院舞台灯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11-13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通许县文化局影剧院舞台灯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通许县文化局的委托,就通许县文化局影剧院舞台灯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采购单位:通许县文化局

  2.2、项目名称:通许县文化局影剧院舞台灯光采购项目

  2.3、采购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3]019号

  招标编号:CEITCL-HA-CZHW-131014号

  2.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5、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

  1、光束图案灯 330W 24台

  2、3*54防水LEDP64 60台

  3、512控制台 1台

  4、LED全彩高清显示屏 P4 32平方

  5、线材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投资:60万元。

  2.7、交货期:30天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

  3.3、须具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音视频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 证书;投标经销商应有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供货授权书。

  3.4、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3年11月12日-2013年11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必须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投标经销商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供货授权书、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委托代理人同时要携带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均要带原件备查,同时带盖有单位公章(红印)的A4复印件二套。

  4.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 5日上午9时30分。

  5.2、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许县文化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890318688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女士

  电 话:1873899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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