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电视台演播厅视音频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郸城县电视台演播厅视音频系统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郸城县电视台,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郸城县电视台演播厅视音频系统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CDZBCG-2013-11-818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3.1、设备名称:演播厅视音频系统;
3.2、采购数量:演播厅视音频系统一套(详见招标文件);
3.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4、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②是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及其以上;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LED显示屏、音响系统生产商对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4、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4.5、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查询结果。
4.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13日至2013年 11 月 1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南段鑫瑞铭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货物生产商对代理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查询结果、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郸城县电视台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94-3219090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15716388085
2013年11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