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惠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835-1301C85N0921)公开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第62页:
2、 综合评分表
(以下评分表中所列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得分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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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
20 |
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评估得分为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估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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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4 |
在投标人中比较企业经营、财务状况最好,得4分;财务状况对比一般,得2分;财务状况对比最差,得0.5分。以最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不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不得分。 |
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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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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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得1分。其它不得分 |
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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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CMMI3以上证书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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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得4分;乙级资质,得1分。其它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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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具有银行信用AAA等级证书、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连续五年及以上、行业诚信企业证书的,有3个证书得3分;有2个证书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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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担过城市管理信息化领域的国家级科研课题研究或行业标准制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作为主承担单位参与了标准制定或国家级科研项目得1分,二个以上(含二个)得3分,其他不得分。 |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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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具有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创新型试点企业证书。提供3个证书得5分,提供2个证书得2分,其它不得分。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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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14 |
提供单个公安视频监控集成项目合同大于本项目预算的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承担过省会级城市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的,每个得2分,最高8分; 承担过地级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的,每个得0.5分,最高2分。 以上得分满分14分(不重复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
0~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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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方案的完整性 |
2 |
投标方案充分满足系统近期应用需要,并有长远发展的思路,准确描述数字城管系统的定位,项目建设目标和原则描述完整,方案设计能体现地方特色的得2分,一般得1分,其余不得分。 |
0-2分 |
通信网络 |
4 |
具有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具有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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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 |
4 |
投标人具有城市视频监控联网管理及应用平台技术成果证书,有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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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备选型情况 |
12 |
带“▲”号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3分,扣完为止。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原厂家证明(原厂商官方网站的技术白皮书打印稿加盖原厂商公章确认,同时注明材料来源于官方网站的网址)或原厂商对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确认或根据要求提供第三方证明。] |
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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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质量 |
6 |
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化城市管理软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软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的,凭测评报告复印件每个得3分,满分6分。 |
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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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能力 |
10 |
投标人提供自投标公告发布前获取的相关系统软件平台(至少包括:应用集成服务中间件软件、视频监控共享中间件软件、空间定位服务器中间件软件、检测数据采集中间件软件、指挥调度通讯中间件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份2分,满分10分。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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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2 |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响应程度最好的,得2分;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响应程度对比一般的,得1分;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响应程度对比最差的,得0.5分 |
0.5-2分 |
服务 |
售后服务 |
2 |
投标人具有ISO/IEC20000国际标准化运维服务体系认证,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0~2分 |
技术人员 |
3 |
负责实施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能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得3分,有一项不满足得1分:(1)高级项目经理;(2)高级系统分析师;(需提供该员工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
0~3分 |
更改为:
3、 综合评分表
(以下评分表中所列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得分 分值 |
|
价格 |
30 |
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评估得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估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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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4 |
在投标人中比较企业经营、财务状况最好,得4分;财务状况对比一般,得2分;财务状况对比最差,得0.5分。以最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不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不得分。 |
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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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6 |
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得1分。其它不得分 |
0~6分 |
|
同时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CMMI3以上证书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
||||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得4分;乙级资质,得1分。其它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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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具有银行信用AAA等级证书、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连续五年及以上、行业诚信企业证书的,有3个证书得2分;有2个证书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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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担过城市管理信息化领域的国家级科研课题研究或行业标准制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作为主承担单位上述两者同时参与得2分,参与其中之一得1分,其他不得分。 |
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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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具有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创新型试点企业证书。提供3个证书得3分,提供2个证书得1分,其它不得分。 |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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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12 |
提供单个公安视频监控集成项目合同大于本项目预算的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承担过省会级城市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的,每个得1.5分,最高6分; 承担过地级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的,每个得0.5分,最高2分。 以上得分满分12分(不重复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
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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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方案的完整性 |
2 |
投标方案充分满足系统近期应用需要,并有长远发展的思路,准确描述数字城管系统的定位,项目建设目标和原则描述完整,方案设计能体现地方特色的得2分,一般得1分,其余不得分。 |
0-2分 |
通信网络 |
4 |
具有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具有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0-4分 |
|
视频监控 |
4 |
投标人具有城市视频监控联网管理及应用平台技术成果证书,有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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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备选型情况 |
12 |
带“▲”号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3分,扣完为止。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原厂家证明(原厂商官方网站的技术白皮书打印稿加盖原厂商公章确认,同时注明材料来源于官方网站的网址)或原厂商对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确认或根据要求提供第三方证明。] |
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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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质量 |
3 |
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化城市管理软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软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的,凭测评报告复印件每个得1.5分,满分3分。 |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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