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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广场智能化工程

2013-11-15 来源:江苏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银湖广场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Q2012012012213
宿迁市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 银湖广场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智能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城银湖广场
1.2工程规模:项目投资约600万元
1.3工期要求 :  90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免费维保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①合同签订十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5%作为设备预付款。(支付时,中标人需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②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每月按月报工程量的55%支付进度款,③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的75%,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十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⑥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1.6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C=A×K。其中:A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5%,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银湖广场项目智能化工程,包含综合布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弱电机房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无线对讲信号覆盖系统、管线及桥架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维保等。(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上所有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评审方式为远程评标。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企业业绩、信誉:201011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有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为不少于3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201011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有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为不少于300万元的投资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4.5其他条件:
4.5.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5.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31月至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5.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4.5.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便民方舟三楼大厅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0527-84396261);
4.5.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
4.5.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1115日上午0830分至20131121日下午17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1290000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城总部经济区雪松路南
联系人:张丽
电话:13773990870、0527-84833366
邮编: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三楼
联系人:张振
电话:0527-84355628、15851158206
传真:0527-84355585
邮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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