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社会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即“天眼”视频监控工程
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其汝阳县社会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即“天眼”视频监控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阳县社会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即“天眼”视频监控工程
2、招标编号:洛汝采购(2013)077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建设地点:汝阳县境内
5、工 期:
6、建设内容:
1.道路治安监控建设
根据“天眼”工程统一规划,建设治安监控点。按照我县整体规模,规划建设520个200万像素高清低照度治安监控点。
2.高清卡口建设
按照重点先行原则,在县际交界的主要交通出入口、高速路出入口;县域主要交通要道;县城城区主要路段及县城出入口安装高清卡口。根据我县城市建设整体规模,规划在全县范围共建设18套高清卡口。
3.虚拟卡口建设
作为高清卡口的补充,在我县范围内建设虚拟卡口,能够捕捉车牌、车轮廓并看清车辆整个运动轨迹。按照我市城区整体规模,在这次建设中所有枪机实现虚拟卡口功能。
4.制高点监控
在城区范围内建设制高点,主要控制重点单位,广场及公共复杂场所,在发生群体性案、事件时,可以实现立体指挥、调度、取证。在县城范围建设2个。
5、人脸识别系统建设
引入最新的人脸识别技术,在汽车站、银行、政府办事机构等人流密集场所,进行自动化人脸识别比对,可以实现实施抓捕嫌疑人,县城范围建设2个。
6.应用平台建设
本次建设的视频应用平台要实现整合所有监控资源,进行综合应用、分析,建立一套覆盖全县的集成式、多功能、综合性大型监控作战系统平台。
以上详细建设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
2、 投标人需具有国家级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符合 ISO9001 以上认证标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具备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或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4、投标方所投视频侦查产品需有省、市级项目的成功案例,实战平台产品有实施 1000路以上“平安城市”工程项目的成功案例;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6、具有生产厂商针对符合GB/T28181标准的监控管理平台的授权书(仅指经销商,开标时提供);
7、具有生产厂商针对符合GB/T25724标准的1080P摄像机的授权书(仅指经销商,开标时提供);
8、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需要的超低照度1080P摄像机的授权书(仅指经销商,开标时提供);
9、具备监控管理平台符合GB/T28181标准的公安部检测报告;
10、具备1080P摄像机符合GB/T25724标准的公安部检测报告;
11、具备1080P摄像机最低照度达到彩色0.003Lux,黑白0.0003Lux的公安部检测报告,因汝阳县夜间采光效果差,所以采取夜间效果出色的黑光、星光等摄像机,以视频侦查应用提供清晰图像;
12、公安实战平台产品与视频侦查平台产品厂家必须具备平台软件二次开发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厂家出具的“平台软件二次开发能力”承诺函(开标时需提供);
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如:2012年度财务审计文件),投标方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6、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查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标时提供,开具日期为公告日期之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13楼1305室
3、其他有关事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标书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3) 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或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4) 国家级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符合 ISO9001 以上认证标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6)监控管理平台符合GB/T28181标准的公安部检测报告
7)1080P摄像机符合GB/T25724标准的公安部检测报告
8)1080P摄像机最低照度达到彩色0.003Lux,黑白0.0003Lux的公安部检测报告
9)1000路以上“平安城市”工程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绩至少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10)投标人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五、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37972991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叶女士
电 话:1523796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