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办税服务厅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编号:ZHZDF-GK2013-0710)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办税服务厅消防系统改造
2.项目内容:对区局机关办公楼消防系统进行改造、办税厅增加消防设施。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玖仟柒佰壹拾叁圆壹角整(¥549713.10元)。
4.报价上限:人民币伍拾肆万玖仟柒佰壹拾叁圆壹角整(¥549713.10元)。
注: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5.工期:合同签订后100个日历日。因作为办税厅配套设备,同时需配合办税厅工程进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
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 年 11 月 15 日~ 2013年 11 月 21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至5点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 年 12 月 9 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 年 12 月 9 日 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二号开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1392690398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邮编:519000
联系人:纪小姐
联系电话:0756-2213966 传真:0756-2213966、2213166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1871272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