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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存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3-11-19 来源:广东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存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ZHGPC2013-C165]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C2013-C165)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存储设备  1台/套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4、预算金额:人民币495,000.00元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5,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若非所投存储设备的生产厂家,则须提供生产厂商开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进行查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工商注册若非珠海市内的须在珠海市内设有直属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1月19日至2013年11月25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询价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四、供应商需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领取书面询价文件,领取标书时须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领取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等)。

五、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室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邮递(邮递须由供应商支付邮费);

4、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不收费)。

六、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询价地点

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13年11月27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7日 15:00(北京时间)

3、询价时间:2013年11月27日15:00 (北京时间)

4、询价地点/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室。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3)采购单位联系人:谭先生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666692

2、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采购组织机构联系人:马坚

(3)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0756-2538221(领取标书、项目咨询)传真:0756-2538228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01室 邮编:519000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马坚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6-2538221(领取标书、项目咨询)2538738(保证金事项)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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