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烟草物流园建设项目已由中烟办〔2007〕175号、中烟办〔2008〕102号、中烟办〔2010〕19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 工程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烟草物流园建筑智能化工程 建设地点:邵阳市宝庆科技工业园区B-01地块 批准单位及文号:中烟办〔2007〕175号、中烟办〔2008〕102号、中烟办〔2010〕196号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7710㎡,其中经营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8900㎡,卷烟配送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3810㎡,烟叶仓库总建筑面积约15000㎡ 投资规模:总投资额约19943.61万元 ;其中经营业务用房7543.61万元,卷烟配送中心7300万元,烟叶仓库5100万元,本合同段投资额约为2300万元 工 期:总工期150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招标范围: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烟草物流园联合工房、经营业务用房及配套用房、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一体化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 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且关健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执行(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前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长沙分行 帐 号:5300 0950 1008 888 5.2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烟草物流园建筑智能化工程 ”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湖南省烟草公司邵阳市公司烟草物流园建筑智能化工程 ”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资格审查时须带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11月18日~2013年11月22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