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遂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遂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的委托,就对遂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 遂昌县2013年度交通管理监控设备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招标货物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SCFY2013B-公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遂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五、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改造及抓拍设备采购安装
本次采购项目为遂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及安装、维护项目采购。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务,并将设备接入现有监控系统中。
如需要,投标人可向招标人索取路口设计图纸。
序号 |
交叉口 |
叉口类型 |
车道(抓拍车道) |
工程类型 |
预算总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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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 |
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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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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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三角坛路口A |
十字型路口 |
南2北2 |
东1西1 |
信号灯、 高清电警功能 |
90.00万元 |
车站三角坛路口B |
十字型路口 |
南1北2 |
东1西1 |
信号灯、 高清电警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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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路口 |
十字型路口 |
南1北1 |
东1西1 |
信号灯、 高清电警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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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后台指挥中心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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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0万元 |
三 |
抓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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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点 |
54.00万元 |
该表仅作参考,具体对工程有关的因素:如机动车道路宽度、人行道宽度、隔离带、绿化带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由各种因素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设备及材料费之中。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资质等级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电子警察项目(含信号灯控制系统)业绩一个;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行到浙江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zjzfcg.gov.cn/new/)和遂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gzb.suichang.gov.cn/ )下载;
2、售价:开标开始前,现场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九、统一答疑时间: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2013 年11 月 28 日上午10:00时前,以书面方式将质疑传真或邮寄送达至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联合招标人进行统一答疑。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元。投标人应于2013年 12月 11日上午9:30时前交至遂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科,并开具收据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户名: 遂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遂昌支行
账号:1210261029200091258
交纳时,在备注栏内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且必须正确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的大小写,否则不予接收。并在开标前提交到遂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科(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源口村大楼,下同),开具缴款书,到中行确认有效后再到财务室索取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银行确认不能到账的,谢绝接收, 未按要求缴纳所造成的损失,由拟承包人自负。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 12 月 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号),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 12 月 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号),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遂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晓亮 联系人:项美琴;
联系电话:0578-8123428 联系电话:0578-8176867 传真:0578-8176867
遂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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