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的委托,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供货和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
1.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供货和安装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DLYM-2013-0805
2.招标内容: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一套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2)本次招标的计算机、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四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四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1招标范围:设备的供货和安装及伴随服务。
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3.3 2006年至今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的应用案例(提供应用的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
(投标人要根据工程总的工期要求,安排工程各阶段工期计划)。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
7.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1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7.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此次招标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合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
8.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
9.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0、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1、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
12、开标时间与地点: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
联系人:王丽萍
电话:0411--86299070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园七区14#
邮政编码:116021
电 话:(0411)39734395、15566900019
传 真:(0411)39514389-0
联 系 人:张寒阳
E―mail :dlymzj@163.com
开户名称: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渤海银行大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