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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西湖区机关事务局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邀请

2013-11-25 来源:江西南昌市政府采购招标

2013-11-22    访问人次:53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西湖区采购办下达西采购函[2013]118号计划函要求,受机关事务局的委托,就监控系统设备项目向国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监控系统壹批((投标品牌:艾诺维迪/金三立/三星

二、项目编号:西采购函(2013)118号

三、项目技术要求: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所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环保要求(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四、 报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注册资金≥60万元人民币;

3、所投主要设备产品(前端摄像机、视频数据光端机和后端硬盘录相控制主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作为投标无效。

五、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7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报名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验后退还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份询价1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地点:南昌市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生路369号,区政府六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3年11月29日下午14:30之前送到南昌市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号楼二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壹份)用信封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八、质量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良好信誉及售后服务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售后服务要求。

3、售出的货物必须附有合法齐全手续以及厂家随商品附带的说明书等资料及物品,并指定为 2013年3月1日以后出厂的产品。

 

南昌市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联系人:熊女士、胡女士   电话及传真:   0791-86581623   86581270

            

 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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