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存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GPC2013-C165]更正延期通知如下:
1、取消原询价文件资格要求第一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的要求;对应在地24.3条的价格评审中增加“若投标人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将根据规定对小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的规定;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日12:00(北京时间,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银行核定的到账时间为准);
4、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3日09:00~09:30 (北京时间);
5、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日09:30 (北京时间);
6、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7、招标文件中关于上述要求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其它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更正后的询价文件见附件。
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姓名:马坚
联系人电话:0756-2538221(项目咨询)2538738(保证金事项)
传 真:0756-2538228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01室 邮编:519000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