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7
1、项目名称:(2013)基础设施改造—北京电影学院消防火灾
报警系统整合升级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XHTC-GC-2013-521
3、招标人:北京电影学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10-82045113
4、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联系人:孙兆誉、李响
联系方式:010-52691999
5、招标范围:消防报警系统安装以及相关线路敷设(详见施工图纸、技术部分等全部内容)
预算金额:伍拾叁万伍仟贰佰肆拾元壹角叁分(¥535240.13元)(即招标控制金额)
工期:60日历天
施工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院内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本包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04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编:100055
E-mail:lx@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52691999
传真:010-52691919
联系人:孙兆誉、李响(分机208、213)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