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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城市视频专网升级改造项目

2013-11-29 来源: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城市视频专网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89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05日五个工作日。

  1.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897。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城市视频专网升级改造项目。
  3.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由投标人出资扩建改造城市视频专网,使城市视频专网达到高清视频传输要求,并租赁给招标人使用,使用期为5年,项目租赁内容主要包括:城市视频专网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三个部分,共建设业务510个业务节点和40个存储中心节点,其中业务节点包括2个核心业务节点,20个业务汇聚节点和488个接入节点。本次建设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采购人为每个接入点设计的带宽要求,中标人负责对510个业务节点提供连入城市视频专网的通信线路和网络设备,满足各接入点传输图像及应用的需求;负责为40个存储中心节点提供联网链路和两端互联的端口模块,存储中心接入点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2、负责提供城市视频专网主干网络,提供在承载所有接入点设计负载的情况下,从一个接入点到另一个或多个接入点的有QoS保证的核心交换传输能力,确保社会治安监控视频数据业务应用的畅通,且留有一定的扩展能力,配合负责提供实施部署网络安全设备的机房条件。 3、实现新建的视频专网网络与原有城市视频专网视频系统平滑过度。通过以上建设内容,可以完成城市视频专网的网络连接,成为支撑全市应用系统综合平台要求的网络基础。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仟零伍拾万元整(¥90,50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本项目须在签定合同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城市视频专网网络主干和第I类工程的建设,包括施工、测试、试运行、验收和开通,I类表示为已建城市视频专网节点,租赁期为5年。当接到采购人对其II类接入点、新增接入点或改造接入点需求的正式文件后(无论是否在I类建设期内),原则上应该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时间要求完成建设,但最多不应超过接到招标人正式文件后的30个日历日内完成II类接入点、新增接入点或改造接入点的建设任务,包括施工、测试、试运行、验收和开通,II类表示为在建和待建的网络接入点,租赁期为接入实际启用的当月至合同结束之日。
  6.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7. 购买招标文件:
    7.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1月29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7.2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7.3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8.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9.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1日上午10:0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一会议室。
  11.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联系人:匡时;联系电话:02083113311;传真:02083118242;联系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邮编:510036。
  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3882559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容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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