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9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22中演播室及录课室设备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DCCG2013-52、53
采购人名称: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部
采购人地址:东城区鼓楼东大街小经厂胡同2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景强
联系电话:640329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东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十层101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旭斌
联系电话:65258800转8524
项目预算总金额:4959956元人民币。
控制预算:第一包2959956元;第二包:2000000元.
招标货物数量:本项目共分二包,第一包:22中演播室设备;第二包:22中录课室设备。
投标人可以对一包投标,也可以对多包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采购项目:以招标文件第二册为准。
采购用途:改善教学条件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国内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是受东城区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部委托为22中演播室及录课室设备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成熟的全新的产品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可参加投标。
1、有良好的社会保证金缴纳记录(提供同城委托收款凭证,要求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纪录)。
2、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提供当年度验资报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一般资格条件的�娑ǎ�br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如是中小企业的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须附在投标文件内。
注:1、技术部分带★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按无效投标处理。
2、必须在北京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队伍,设立维护中心,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及时响应最终用户的服务要求。
3、须提供所投设备至少三年免费硬件保修,保修内容包括组成投标设备的所有零部件;须至少提供所投设备至少三年免费现场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故障诊断及零部件更换等。
4、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三年7*24小时保修和免费售后技术支持服务。保修期按设备验收合格日期计算,供货商在接到用户方的报修后,必须在2小时内上门维修,并在12小时内解决问题。保修期内同一设备连续出现2次同样故障,供应商须无条件进行更换。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
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携带: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行政服
务中心十层1019室)
现场勘测时间:2013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
现场勘测地点:交道口东大街77号。
联系人:李朝晖
联系电话:13910839743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三层第五会议室)
投标地点:同开标地点
东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29日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