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计算机、监控二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泌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泌阳县人民法院计算机、监控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3】072号。
2.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计算机59台、监控1套(法警值班室)、音视频系统监控1套(办公楼外区域)、多功能会议室设备1套。(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3.合格的供应商: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加谈判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泌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响应性文件将不予评审;
3.4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以上第3.2-3.3项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谈判日资格审查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参加谈判企业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1)本次谈判实行无记名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企业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包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
4.2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6.谈判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
人民币2万元。于谈判截止时间前从参加谈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并获取有效证明,谈判开始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和购买谈判文件的收据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开取谈判保证金收据证明。谈判保证金必须从谈判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谈判企业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泌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工行泌阳支行
账 号:1715028419200005654
7.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开始时间: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下午3:00整,地点为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7.3谈判开始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下午3:00.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心大屏幕、泌阳县电视台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方 :泌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韩主任 电话: 0396-3202868
集中采购机构: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宋亚 电话: 0396-7916526
10.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人民法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