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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博物馆安防系统招标公告

2013-12-03 来源:江西抚州招投标网招标

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州市博物馆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其安防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FZDX2013-C23

二、 招标内容:抚州市博物馆安防系统1套,采购预算价为3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自主生产的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原件(图像分析软件、前端摄像机、硬盘录像机)。

3、为保证系统稳定性和便于后期维护,考虑到兼容性所选主要产品图像分析软件、前端摄像机、硬盘录像机均为同一个品牌。

4、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交纳电子化投标保证金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

特别提醒: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报名方式:所有潜在投标人仅需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即视为投标报名,资料费:300元(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提交。下载网址: 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13  月 日9: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站,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未按规定缴纳资料费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1、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2、除了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外,另需按标书要求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六、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12月24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逾期恕不接受。

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zztb.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九、采购单位抚州市博物馆

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崇刚  13979486117      电话/传真:0794-8250789     

投诉电话:0794-8263960           邮 箱:fzzxp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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