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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12-04 来源: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对其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INB20131106

  二、招标内容:

  A包:美术教室设备  一批

  B包:汽车实训设备  一批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且本次招标内容中的打印机应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可选择上述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也可全投,但必须按包报价,不得漏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开标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12月3日起至2013年12月19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时代广场A座1302室)。

  五、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218.25.154.170:8088/tzhy/login.aspx)“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授权证明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2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招 标 人:大连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志贞

  电      话:0411-84118899

  传      真:0411-84118899-605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时代广场A1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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