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专二附院电脑电教设备、拼接屏和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医专二附院电脑电教设备、拼接屏和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医专二附院电脑电教设备、拼接屏和音响灯光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3—175
二、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共分A包、B包、C包三个标段)
A包为电脑、电教设备;
B包为拼接屏设备、单基色LED显示条屏
C包为扩音系统、灯光系统
投标人可投一包,也可三个包都参与投标,但不得将每包内的项目分开投标。
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的企业,开标时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年 12月04日至2013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联通公司三楼)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特许经销(代理)商,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电脑电教设备、拼接屏和音响灯光设备制造商授权证明,并提供原件;
(3)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招标文件的购买:
报名企业须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备查(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5日09:00时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95-61832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楚先生
联系电话:0395-2985007
邮 箱:hnpxzx128@126.com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