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长治市林业局委托,对其所需森林防火监控设备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编号:长政采〔2013〕XJ-A1-20
二、项目名称:森林防火监控设备
三、报价内容:
1、本次询价共一包:报价人可对其进行报价(必须按经营范围报价)。
所报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询价文件采购明细表。
森林防火监控设备,预算:52000元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询价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推算时间以报价截止日计算,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设区的市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处罚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价人报价前在市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报价日前均可。
2、获取方式:http://www.ggzyjy.changzhi.gov.cn/(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
3、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价人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询价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即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
2、报价地点:长治市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长治市林业局 |
集采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址:长治市延安南路 |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
联 系 人:张晓刚 |
项目联系人:栗旭亮 |
联系电话:13934299552 |
联系电话:0355-2039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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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0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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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CZC211901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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