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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2013-12-06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民和县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37-1304CTQH141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已由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以 青环发【2013】48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资金来源为 国家专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一个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1)监控中心基础环境动力系统:           1套

2)大屏幕显示系统:                     1套

3) 12369环保投诉系统                   1套

2.3主要技术参数:

1)监控中心基础环境动力系统主要配置6kVA UPS电源、空调、配电及照明系统、台式电脑、彩色打印机办公家具

2)大屏幕显示系统主要配置液晶显示单元、LED电子显示系统、高清拼接器、拼接控制软件、VGA分配器、中控及音频处理中心、视频矩阵、安装支架和辅材等:                    

3) 12369环保投诉系统主要配置监控端CTI语音专用交换机、CHN-CTI坐席系统和12369自动管理系统等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天内

2.5交货地点: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制作大屏幕显示和投诉系统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12 月 5日至 2013 年12月9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30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4小时 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2月 25 日10时,地点为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qhzbtb.gov.cn)、青海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垣新区

邮    编:810600

联 系 人:辛海清

电    话:0972-852410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    编:810016   

联 系 人:叶路明

电    话:0971-6339113 

传    真:0971-6304544

电子邮件:ctqh200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账    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2013 年 12 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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